授权渠道合作伙伴示范附录
本“授权渠道合作伙伴示范附录”(以下简称“授权渠道合作伙伴附录”)是“合作伙伴项目协议”的组成部分,阐述了合作伙伴被委任为“授权渠道合作伙伴”的附加条款与条件。
1. 双方关系
条款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起生效。版本 1.0。
本协议中首字母大写的术语,其含义详见本文档末节或本协议其他部分所作的定义。
Siemens 已授权分销商在授权区域内推广和分销授权产品。合作伙伴已获该分销商授权,协助其在授权区域内销售授权产品。合作伙伴确认并同意:(i) 分销商全权负责遴选合作伙伴,并就产品分销事宜与其签订相关协议;(ii) Siemens 并非合作伙伴与分销商之间协议的签约方;(iii) 对于涉及产品销售的任何事宜,Siemens 不承担任何补偿合作伙伴的责任或义务;(iv) 合作伙伴无权对产品进行再许可;(v) 合作伙伴不会从 Siemens 获得任何形式的资金或补偿,包括分销商可能享有的任何 Siemens 资金或补偿计划;以及 (vi) 对于涉及产品分销的任何事宜,Siemens 对合作伙伴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合作伙伴门户
Siemens 将向合作伙伴提供合作伙伴门户、合作伙伴政策及其他信息的访问权限,以便合作伙伴履行其作为授权渠道合作伙伴的职责。Siemens 可随时根据其合理判断,扩大、撤销、变更或终止合作伙伴对合作伙伴门户中系统及信息的访问权限。
3. 演示产品
合作伙伴可直接从分销商处获取演示产品(须遵照合作伙伴与分销商之间签署的协议)。合作伙伴仅可将此类演示产品用于:(i) 向潜在客户演示授权产品;(ii) 为客户交易提供售前支持;以及 (iii) 向合作伙伴员工提供产品使用培训。严禁将演示产品用于任何其他用途。在接收或使用演示产品之前,合作伙伴必须同意分销商规定的任何附加条款和条件,其中可能包括通过 Siemens 的在线电子协议系统或 Siemens 指定的任何替代系统接受 Siemens 演示许可协议。
4. 订单
Siemens 仅接受分销商的采购订单。根据分销商与 Siemens 签署的协议,分销商已获得再许可及分销授权产品的权利,但前提是须确保每位客户在获得任何授权产品的访问权限之前,均已签订客户合同。合作伙伴同意与分销商协作,以确保遵守上述客户合同的要求。
5. 期限和终止
5.1 期限
本“授权渠道合作伙伴附录”自双方接受之日起,初始有效期为一年,在此期间内始终完全有效。此后,除非依据本协议的规定予以终止,本“授权渠道合作伙伴附录”将自动续期,每次续期一年。
5.2 终止
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本“授权渠道合作伙伴附录”将立即终止:(i) Siemens 与分销商之间的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或 (ii) 分销商终止与合作伙伴之间涉及本协议项下产品的合作关系。
6. 定义
6.1 “授权渠道合作伙伴” 或“二级合作伙伴” | 指与分销商签订独立协议,协助分销商在区域内销售授权产品的实体 |
6.2 “授权产品” | 指分销商根据其与 Siemens 的协议获特别授权进行分销的产品。 |
6.3 “分销商” | 指 Siemens 的一级渠道销售合作伙伴,经 Siemens 或其关联公司授权,在指定区域内推广和分销授权产品,并授权合作伙伴协助开展此类活动。 |
6.4 “区域” | 分销商获授权代理及分销授权产品的地理区域(该区域可能进一步限定为某些特定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