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銷商模式附錄
本經銷商模式附錄(「經銷商附錄」)是
合作夥伴計畫協議的一部分,載明了
合作夥伴獲指定為向客戶提供產品之非獨家經銷商時適用的其他條款與細則。
版本 1.0,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起適用。
目錄
大寫術語之定義見本文件最後一節或協議其他部分。
1. 委任與授權
1.1 委任與變更
Siemens 委任合作夥伴為在本經銷商附錄有效期內,於區域內向客戶銷售授權產品之非獨家經銷商,此委任須遵守本協議及所有相關合作夥伴政策。合作夥伴可自由回應客戶主動提出之請求,但禁止在區域外或向區域內之指定客戶主動行銷及轉售授權產品。若 Siemens 在特定個案中獨立決定不欲跟進某指定客戶之特定商機,Siemens 可將該商機轉交予合作夥伴。區域及授權產品可於本經銷商附錄之有效期內,經雙方書面共同協議隨時更新。Siemens 保留以下權利:(i) 於本經銷商附錄之有效期內,在提前 30 天書面通知合作夥伴(例如,透過通知函、於商業計畫中載明,或於合作夥伴入口網站中確認)後,隨時修訂授權產品及/或區域清單,惟 Siemens 將盡合理努力限制授權變更次數(例如,每年不超過兩次);(ii) 在區域內直接銷售授權產品;及 (iii) 委任其他通路合作夥伴於區域內經銷產品。
1.2 經銷授權
Siemens 於本經銷商附錄之有效期內授予合作夥伴一項非獨家、不可轉讓之授權,可於區域內再授權、經銷及提供授權產品之維護服務。授權產品僅可直接授權予客戶,且不得更名、重新品牌化、變更、擴充或嵌入其他軟體或硬體產品。
1.3 授權通路合作夥伴
合作夥伴可授予其關係企業、經銷商及/或轉售商經銷及再授權權利,使其可於授予合作夥伴之相同範圍及程度內,進一步經銷及授權授權產品,惟合作夥伴須與授權通路合作夥伴簽署實質上與本協議相似之協議。經 Siemens 要求,合作夥伴應向 Siemens 提供與授權通路合作夥伴簽署之協議副本。Siemens 為該等協議之第三方受益人,有權依其意願直接執行該等協議條款。合作夥伴不得指定已知與 Siemens 存在爭議或訴訟,或經 Siemens 依據合理標準以書面方式告知合作夥伴為不可接受者之授權通路合作夥伴。
1.4 產品所有權
合作夥伴推廣及經銷授權產品之權利,不包含複製、出版或授權產品予他人之權利,但本協議明文規定者除外。Siemens 明示保留產品之全部權利及所有權,且 Siemens 享有以著作權或其他方式保護、複製、出版、銷售及經銷產品之專屬權利。Siemens 收受全額款項後,所購買硬體之所有權依實際情況移轉予合作夥伴或客戶。
1.5 Siemens 學術計畫之交易
Siemens 已於合作夥伴入口網站指定部分產品符合銷售予合格學術機構之資格,該等銷售須遵守額外要求及條款。經 Siemens 事前書面同意,合作夥伴可將學術授權產品轉售予合作夥伴已交付「學術補助申請」之合格學術機構。本條任何規定均不影響合作夥伴依本經銷商附錄之其他規定,按 Siemens 商業產品標準條款向學術機構銷售授權產品。
2. 要求與責任
2.1 人員配置要求
合作夥伴必須僱用並維持具備合理必要之技術專業知識的人員與資源,以履行其在本經銷商附錄下之義務,包括在區域內每個授權據點至少配置一名受過訓練之銷售人員及一名受過訓練之應用工程師。合作夥伴之銷售及技術人員將參與 Siemens 為授權產品開展之訓練與認證計畫。該等訓練計畫將受 Siemens 標準訓練條款與細則約束,可能以線上方式於 Siemens 辦公室或 Siemens 指定之其他地點提供。
2.2 合作夥伴維護支援與客戶成功
合作夥伴將依合作夥伴政策所述提供客戶成功服務。若合作夥伴授權表中指明,合作夥伴將向已從其購買年度 ME&S 服務或訂閱授權之客戶提供第一線支援。若提供第一線支援,合作夥伴將維護一個支援實驗室,配備能夠執行所有受支援授權產品之系統、受過訓練之技術與支援人員,以及用於每月報告目的之呼叫追蹤系統。若合作夥伴代表 Siemens 處理客戶提供之個人資料,合作夥伴將遵守 www.siemens.com/sw-partner/dpa 上載明之資料隱私條款,並以引用方式納入本附錄。就資料隱私條款而言,合作夥伴授權表中所列之再處理者清單,將被視為資料隱私附錄的「附件三」。
2.3 Siemens 支援服務
Siemens 將向合作夥伴提供合理線上售前技術支援,包括存取合作夥伴入口網站上提供之自助式支援工具、銷售指南、簡報及示範。Siemens 將依客戶合約所述,就授權產品向客戶提供售後支援服務,除非合作夥伴授權表中指明合作夥伴負責提供第一線支援。Siemens 將依客戶合約,直接向客戶提供所有為授權產品開發之 ME&S 服務及強化升級。Siemens 亦將向合作夥伴提供強化功能,以使合作夥伴能夠履行其在本協議下之義務。
2.4 客戶聯絡
除合作夥伴與客戶可能另有協議外,合作夥伴僅得使用客戶記錄向客戶銷售產品及任何加值服務。Siemens 在客戶合約中所為之安全性、隱私權及資料保護承諾,僅適用於產品,不適用於合作夥伴開發或提供之任何服務、產品、訓練或其他資料。為協助合作夥伴按時續約,Siemens 或代表 Siemens 行事之第三方,可就向客戶購買之訂閱授權或年度 ME&S 服務之續約事宜,直接與客戶聯絡。
3. 授權通路合作夥伴
3.1 合作夥伴入口網站
Siemens 可授予授權通路合作夥伴存取合作夥伴入口網站及取得 Siemens 其他資訊之權限,以執行他們在授權產品經銷體系中所承擔之職責。授權通路合作夥伴於取得合作夥伴入口網站存取權限前,須與 Siemens 簽署一份由 Siemens 指定格式之獨立授權通路合作夥伴協議。
3.2 合作夥伴責任
就授權產品對客戶之經銷及再授權而言,Siemens 僅會與合作夥伴開展業務交易並接受其訂購單。合作夥伴應自行負責選擇授權通路合作夥伴並與其簽署協議。合作夥伴與授權通路合作夥伴簽訂之該等協議須指定雙方於授權產品經銷中所承擔之相關職責,以及合作夥伴因此將提供予授權通路合作夥伴之任何報酬。合作夥伴同意並確認 (i) Siemens 並非合作夥伴與授權通路合作夥伴間所簽訂任何協議之一方;(ii) Siemens 對授權通路合作夥伴銷售授權產品不承擔任何給付報酬之責任或義務;及 (iii) 授權通路合作夥伴無權向 Siemens 要求任何形式之資金或報酬,包括 Siemens 可能提供予合作夥伴之任何資金或報酬方案。
3.3 法規遵循
合作夥伴將確保授權通路合作夥伴遵循 Siemens 行為準則,或適用於授權通路合作夥伴之任何同等行為準則 (https://new.siemens.com/global/zh-tw/company/about/corporate-functions/supply-chain-management/sustainability-in-the-supply-chain/code-of-conduct.html),以及所有適用之合作夥伴政策。
4. 商業計畫與財務資訊
4.1 年度商業計畫
合作夥伴與 Siemens 可於簽署本協議時共同制訂初步商業計畫,該計畫將透過此引用納入本協議。作為商業計畫之一部分,雙方可 (i) 指派授權產品或區域;(ii) 指定關鍵績效指標及按季度及/或產品劃分之營收目標;(iii) 指定合作夥伴之績效等級;及 (iv) 明確合作夥伴就提供授權產品之維護與支援服務所負之義務。後續各商業計畫應於每個日曆年結束前至少 30 日由雙方共同協議更新。於本經銷商附錄有效期內任何時間,任一方可書面通知他方啟動變更商業計畫之討論。
4.2 季度業務檢討與報告
合作夥伴與 Siemens 將就進行季度業務檢討之方式達成協議。此外,合作夥伴應按 Siemens 合理要求每季度自費提供銷售報告、預測及人員報告。此等報告得包含有關授權產品銷售、專業諮詢及客戶訓練服務之細節。合作夥伴須從任何此類報告中刪除競爭敏感資訊,例如最終使用者價格。
4.3 合作夥伴資訊及信用帳戶
若適用,合作夥伴將提供 Siemens 合理要求之財務資訊,以使 Siemens 能為合作夥伴建立信用帳戶。在信用帳戶建立前,合作夥伴不得依據本協議直接向 Siemens 採購。Siemens 可基於合理裁量隨時取消或暫停對合作夥伴之信用授予。合作夥伴應在 Siemens 提出合理要求後 15 個工作日內向 Siemens 提交更新之財務資訊。
5. 合作夥伴之報酬
5.1 合作夥伴之利潤
合作夥伴將以其全權決定之價格,向客戶經銷授權產品。除非本經銷商附錄另有規定,否則合作夥伴向 Siemens 採購時,應支付採購國適用之授權產品或服務的 Siemens 定價,減去折扣與績效指標中載明之合作夥伴折扣。合作夥伴應付予 Siemens 之金額與合作夥伴授權產品轉售價格之間差額,即為合作夥伴依本經銷商附錄達成之銷售所獲得的報酬。合作夥伴依據折扣與績效指標享有折扣之權利,取決於合作夥伴在交易達成時遵守本協議及合作夥伴政策之條款與細則。區域內授權產品及服務之 Siemens 定價公布於合作夥伴入口網站。Siemens 可能隨時修訂折扣與績效指標或變更其定價,惟需提前 30 天通知合作夥伴。對於 Siemens 在合作夥伴入口網站修訂新價格或折扣之日前發給合作夥伴之報價單中的定價與折扣,Siemens 將在該報價單有效期內予以履行。
5.2 Siemens 轉介予合作夥伴之交易
合作夥伴在本經銷商附錄下享有之折扣及合作夥伴福利係以合作夥伴產生銷售線索、參與售前活動、與客戶完成交易,以及向客戶提供一定水準之售後支援為基礎。在某些情況下,Siemens 可能執行上述部分或全部活動,但需將特定交易轉介予合作夥伴完成。在此類情況下,若合作夥伴接受轉介,合作夥伴將負責依本經銷商附錄之要求完成與客戶之交易,但合作夥伴保留之報酬水準將依合作夥伴政策所載之合作夥伴履行條款決定。
5.3 合作夥伴轉介予 Siemens 之交易
在某些情況下(例如,缺乏專業能力、產品組合缺口等),合作夥伴可能認為需要將交易轉介予 Siemens,以期 Siemens 直接與潛在客戶完成交易。若 Siemens 接受轉介,最終交易將由 Siemens 與潛在客戶直接完成,任何應付予合作夥伴之報酬將僅依合作夥伴政策所載之轉售商與經銷商轉介條款決定。合作夥伴認知,如合作夥伴政策中所述,並非所有產品經轉介後均有資格獲得報酬。
5.4 營收目標與合作夥伴福利
若已同意營收目標,則營收目標之達成將基於合作夥伴依本經銷商附錄,於各財政季度結束時在區域內向客戶完成之所有銷售產生的年初至今累計營收。若合作夥伴在財政季度結束時達成其年初至今營收目標,合作夥伴可能有資格獲得特定合作夥伴福利。合作夥伴可獲得合作夥伴福利之累計方式及類型將取決於合作夥伴績效,如合作夥伴政策中所述。
5.5 促銷活動
Siemens 可能偶爾在區域內提供促銷活動,使客戶及合作夥伴能獲得額外折扣。促銷折扣係對折扣與績效指標中所反映任何定價與折扣之補充或取代,並可能受適用促銷活動中所述之特殊條款約束。
6. Siemens 產品與技術
6.1 示範、售前支援與售後支援
Siemens 可能基於其合理裁量向合作夥伴提供示範軟體或雲端服務之存取權限或副本。合作夥伴亦可按折扣與績效指標中指定之折扣率購買示範硬體。合作夥伴僅可將示範產品用於以下目的:(i) 向潛在客戶展示產品;(ii) 為客戶交易提供售前支援;(iii) 向客戶提供第一線售後支援(若本經銷商附錄要求);及 (iv) 向合作夥伴人員提供訓練。不允許將示範產品用於任何其他用途。在接收或使用示範產品前,合作夥伴必須同意 Siemens 指定之任何附加條款與細則。
6.2 訓練材料
Siemens 將透過合作夥伴入口網站向合作夥伴提供訓練資料之存取權限,僅供訓練合作夥伴人員使用。除本協議明確規定外,合作夥伴無權使用、複製、開發、變更、製作訓練資料之衍生作品或再授權他人使用。合作夥伴不得將訓練資料用於任何其他目的,包括但不限於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專業諮詢服務或訓練服務,惟本協議另有規定者除外。
6.3 其他用途之產品
合作夥伴可依訂單中指定且載於 www.siemens.com/sw-terms 之 Siemens 標準條款與細則,購買本協議授權範圍以外用途之產品。若合作夥伴擁有使用產品所附 API 之有效授權,則未經 Siemens 就個別情況事先明確書面同意,禁止合作夥伴使用 API 為個別客戶開發軟體。合作夥伴進一步禁止將任何透過使用 API 開發之軟體,轉售、移轉、出租或授權予任何其他第三方,除非合作夥伴已與 Siemens 簽署之單獨模式附錄或協議授權該等活動。
6.4 Advantedge
Siemens 可自行決定授予合作夥伴使用 Siemens 之 Advantedge 方法、範本、工具及最佳實務(下稱「Advantedge」)之權利,作為向客戶提供實施服務之基礎。合作夥伴確認 Advantedge 係由 Siemens 開發,構成 Siemens 之專有及機密資訊。合作夥伴對其使用 Advantedge 所達成之任何結果負全部責任。若本經銷商附錄因任何原因終止,合作夥伴使用 Advantedge 之權利隨之終止。此外,Siemens 可基於任何理由終止合作夥伴使用 Advantedge 之權利,惟須提前至少 30 天書面通知。
6.5 適用條款與免責聲明
Siemens 公布於合作夥伴入口網站之條款與細則及政策,適用於本經銷商附錄下提供予合作夥伴之任何產品、訓練材料或 Advantedge。該等產品、訓練材料及 Advantedge 係依「現狀」及「現有狀態」提供,不提供任何形式之保證,包括任何適銷性或特定用途適用性之默示保證。
6.6 訓練材料或 Advantedge 之變更
經 Siemens 事先書面同意,合作夥伴可變更訓練材料或 Advantedge。合作夥伴變更及個人化訓練材料或 Advantedge 之權利應受到限制,允許合作夥伴 (i) 將其標誌、商號及/或聯絡資訊新增至經修改之訓練材料或 Advantedge;(ii) 翻譯或以其他方式在地化訓練材料或 Advantedge,以便在區域內以更高效或更易接受的方式使用;(iii) 截短、重新編排或將 Advantedge 或訓練材料之部分內容與合作夥伴使用之其他方法、工具或材料結合。不得對訓練材料或 Advantedge 進行任何其他變更。因該等變更或個人化所產生之任何作品,將被視為 Siemens 之訓練材料或 Advantedge,並受本節規定之相同權利與限制約束。合作夥伴同意就任何及所有第三方因合作夥伴就產品提供相關專業諮詢、訓練或 Advantedge 服務而引起之索賠、損害、罰款及費用(包括律師費及開支),為 Siemens 及其關係企業提供賠償、使其免受損害並為其辯護。
7. 訂單與付款條款
7.1 訂單
合作夥伴應透過 Siemens 電子或線上訂購系統下達產品與服務之訂單。合作夥伴同意使用電子訂購系統取代書面及簽署文件,以下達本經銷商附錄下的所有訂單。Siemens 接受訂單後,即為合作夥伴向 Siemens 採購產品或服務之有效合約。合作夥伴下達之每個訂單均須包含下列資訊:(i) 註明該訂單適用本經銷商附錄之條款;(ii) 訂購產品詳情,包括產品編號、數量及淨價;(iii) 運送指示及目的地;(iv) 要求之交貨日期;及 (v) 適用客戶之名稱、地址及電話號碼。簽訂完成相關客戶合約(適用時),且 Siemens 合理要求之任何其他文件均已提供前,Siemens 不受理合作夥伴之任何採購訂單。經 Siemens 合理要求,合作夥伴將向 Siemens 提供客戶書面採購訂單或 Siemens 可接受之該等其他客戶訂單確認文件,惟其中涉及最終用戶價格之項目須於交付至 Siemens 前予以遮蔽。Siemens 保留其以任何理由拒絕任何訂單之合理裁量權,包括但不限於訂單資訊遺漏或錯誤,或出口合規疑慮。若合作夥伴下達之訂單經發現於任何重大方面存有虛假、誤導或錯誤,Siemens 除可行使所有其他可得主張之權利及救濟外,保留拒絕合作夥伴新訂單或待處理訂單之權利。
7.2 續約
若訂單載明或經雙方以書面或 Siemens 電子/線上訂購系統另行同意,相關付費授權產品之訂閱或 ME&S 服務將自動續約,除非任一方於當時有效期屆滿前至少 60 日通知他方選擇不續約。任何續約期間之長度與前一期間相同或為 12 個月(以二者中較長者為準)。任何續約後之訂閱或 ME&S 服務應遵守 Siemens 於訂單中載明並公布於 www.siemens.com/sw-terms 之當時有效標準條款與細則。續約期間之收費與前一期間相同,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i) Siemens 於當時有效期間屆滿前至少 90 日將不同之未來收費通知合作夥伴;或 (ii) 續約之收費已於訂單中載明。
7.3 交貨
(a) 軟體。Siemens 一旦接受訂單,會將供客戶安裝之軟體授權產品提供予合作夥伴,或依合作夥伴之選擇直接提供予適用客戶,透過 Siemens 指定網站以電子方式下載即可。Siemens可選擇實體媒體運送方式,作為對合作夥伴或客戶之便利措施,或於軟體特定內容無法以電子方式下載時為之。完全於美國、俄羅斯、中國或印度境內完成之軟體交付,則適用 EXW(工廠交貨,Incoterms 2020)。所有其他軟體適用 DAP(目的地交貨,Incoterms 2020)。
(b) 雲端服務。 Siemens 接受訂單後,會將由雲端服務構成之授權產品提供予適用客戶,以供存取及使用。若產品係由雲端服務及軟體組成,則於 Siemens 提供此軟體及雲端服務時交付。
(c) 硬體。Siemens 接受訂單後,除非另有書面約定,硬體(包括內含之韌體)將以 FCA(貨交承運人,Incoterms 2020)條件於 Siemens 就相關硬體指定之倉庫或工廠提供予客戶。就本經銷商附錄而言,依本條所指定交貨條款將硬體提供予客戶,即構成「交貨」,即使 Siemens 於該等交貨後參與任何硬體之運送安排。
7.4 付款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合作夥伴將於發票日期起 45 天內支付所有發票金額。若客戶對產品之使用超出雙方約定之授權範圍,Siemens 將有權要求合作夥伴或客戶依 Siemens 當時之定價支付超額使用之額外費用,且此不影響 Siemens 可依法主張之任何其他救濟權利。除另有規定外,產品及 ME&S 服務之相關費用應預先開立發票。除本合約規定之任何其他稅務義務,合作夥伴就產品之下載、交付及/或存取,應負擔所有因該等行為產生之稅款、規費、關稅、運送及保險費用,以及其他所有相關費用與款項。若合作夥伴未能於到期時支付任何發票金額,Siemens 可依其合理判斷,除依法、衡平原則或依本協議所得主張之任何其他救濟權利外,亦可撤銷或暫停授予合作夥伴之任何信用交易條件,要求合作夥伴就發票金額之支付提供進一步擔保,要求合作夥伴就所訂購之所有產品預付貨款,及/或終止本經銷商附錄及/或本協議。逾期款項應按每月百分之一點五 (1.5%) 之利率計收遲延利息,或按法定最高利率計算(以兩者中較低者為準)。此外,若合作夥伴未於發票開具日期起 45 天內支付發票款項,合作夥伴將喪失前一會計季度所獲得之任何合作夥伴福利,且喪失當季領取合作夥伴福利之資格。
8. 客戶合約
8.1 客戶合約要求
客戶在獲得授權產品或服務之存取權限前,必須先簽訂客戶合約。
8.2 Siemens 客戶標準條款與細則
客戶可使用 Siemens 線上電子協議系統或 Siemens 指定之任何替代系統,同意訂單中指定且公布於 www.siemens.com/sw-terms 之適用於授權產品的 Siemens 標準條款與細則。除該等標準條款與細則外,擬購買學術版授權產品之學術機構還須同意學術增補條款。客戶應透過線上按一下「同意」、「我接受」或類似按鈕,或透過經 Siemens 核准之任何其他方式同意該等條款。客戶接受後,客戶合約即成為 Siemens 與客戶訂立之協議。合作夥伴應就其與客戶間所達成交易之商業條款與客戶另行簽訂協議。合作夥伴不得變更客戶合約之條款與細則,並應確保任何採購訂單或類似文件不得試圖修改適用於授權產品之條款與細則。若客戶意圖或試圖修改適用於授權產品之條款與細則,合作夥伴應就 Siemens 因該等變更產生之任何成本或損害,對 Siemens 承擔賠償責任。
8.3 經銷商客戶合約
若經 Siemens 以書面形式明確同意,合作夥伴可不經前述 Siemens標準條款與細則及自動化流程,而直接與客戶簽訂客戶合約(「經銷商客戶合約」)。經銷商客戶合約可採用先前簽署之既有協議形式,或由合作夥伴與客戶簽署新客戶合約。新簽訂之經銷商客戶合約必須與訂單中指定且公布於 www.siemens.com/sw-terms 之適用於相關授權產品的 Siemens 當時現行標準條款與細則保持一致,且對 Siemens 之保護程度不得低於該等標準條款與細則。合作夥伴應保存所有經銷商客戶合約之紀錄,並於 Siemens 提出要求時提供已簽署之經銷商客戶合約副本。合作夥伴及其授權通路合作夥伴應以合理努力執行經銷商客戶合約。Siemens 提出合理要求時,合作夥伴應將其於任何經銷商客戶合約下享有之權利轉讓予 Siemens,以允許 Siemens 行使其於產品之權利。
9. 期限與終止
9.1 期限
本經銷商附錄自雙方接受之日起生效,初始有效期為一年,在此期間內保持完全效力。其後,本經銷商附錄將自動續約,每次續約有效期為一年。任一方均可依本協議之條款與細則終止本經銷商附錄。
9.2 終止
除一般條款與細則所定之終止權利外,Siemens 可提前 30 天發出書面通知,暫停或終止合作夥伴對區域、合作夥伴授權據點或授權產品享有之相關權利。部分暫停或終止不影響本經銷商附錄對未受影響之區域、授權據點、授權產品或任何其他模式附錄或與 Siemens 單獨簽訂之其他協議部分的持續適用性。
9.3 終止通知與終止之效力
終止生效後,合作夥伴僅有權保留就新訂購或續約之訂閱或 ME&S 服務所獲得之任何折扣中按比例計算之部分。該比例之計算方式,係以合作夥伴將提供第一線支援服務之天數除以訂閱或 ME&S 服務合約之天數(視適用情形而定)。本經銷商附錄終止後,合作夥伴應停止以授權產品之授權經銷商身分自居,並停止所有可能使公眾誤認為合作夥伴仍具該等授權之活動。於終止通知期間內,Siemens 將終止合作夥伴對合作夥伴入口網站及相關 Siemens 銷售與行銷系統之存取權限,但以合作夥伴未持有其他有效模式附錄,且該等終止不影響合作夥伴下單或查詢訂單狀態之能力為限。於終止通知期間內,雙方應共同合作以確保客戶之平順移轉,且合作夥伴應向 Siemens 提供所有現有及進行中客戶之完整帳務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清單:(i) 所有客戶之名稱及地點;(ii) 所有有效訂閱之地點;(iii) 所有進行中之客戶 ME&S 服務合約及該等合約之剩餘期間;(iv) 所有進行中之交易;(v) 所有進行中之專業服務或訓練專案;及 (vi) 所有應付予 Siemens 之款項。
10. EU DATA ACT
10.1 Terms
If the EU Data Act (Regulation EU 2023/2854, as amended from time to time) applies and an Offering qualifies as data processing services as defined therein, the terms available at https://www.siemens.com/sw-data-act will apply to such Offering (“Data Act Additional Terms”).
10.2 Notic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Data Act Additional Terms, if Siemens or Partner receives notice of Customer’s intent to switch data processing services to different provider(s) of a data processing services or to on-premises ICT infrastructur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EU Data Act, it will notify the other party.
10.3 Fees
If a subscription to an Offering is termina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Data Act Additional Terms:
(i) Partner will pay Siemens all outstanding fees owed for the Offering until expiration of the Subscription Term, less any costs not incurred by Siemens for cancellable or consumption-based third-party cloud services or software licenses due to the early termination of Customer’s subscriptions affected by the switch. Partner agrees to pass such savings on to Customer.
(ii) If Partner has paid for the Subscription Term upfront, Siemens will issue a refund to Partner. The refund will be equal to any costs not incurred by Siemens for cancellable or consumption-based third-party cloud services or software licenses due to the early termination of Customer’s subscriptions to Offerings affected by the switch. Partner agrees to forward any such refund to Customer.
10. 定義
10.1「授權通路合作夥伴」或「二級合作夥伴」 | 指與合作夥伴簽訂獨立協議,以協助合作夥伴銷售授權產品之實體。 |
10.2「授權產品」 | 指合作夥伴經特別授權得經銷之產品的當時現行清單。初始授權產品載明於合作夥伴授權表,隨後依本經銷商附錄不時更新。 |
10.3「商業計畫」 | 指由合作夥伴與 Siemens 於簽訂本經銷商附錄時共同制定並同意之商業計畫,雙方可不時予以更新。 |
10.4「折扣與績效指標」 | 指 Siemens 在「合作夥伴入口網站」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予合作夥伴之表格,其中說明合作夥伴在區域內可享有之 Siemens 定價折扣,以及與合作夥伴福利相關之任何銷售指標。 |
10.5「ME&S 服務」 | 指由 Siemens 或合作夥伴提供之維護、強化及技術支援服務。 |
10.6「指定客戶」 | 指 Siemens 在合作夥伴入口網站中指定為指定客戶之個人或實體。雙方就指定客戶所建立之關係於第 1.1 條中說明。 |
10.7「訂單」 | 指可能提交予客戶之 Siemens 訂購單、授權軟體指定協議 (LSDA) 或類似訂購文件。 |
10.8「合作夥伴授權表格」 | 指一份單獨表格,載明合作夥伴經銷產品之初始授權與權利。 |
10.9「合作夥伴福利」 | 指合作夥伴可能有資格獲得之額外折扣與福利,如折扣與績效指標及合作夥伴政策中所述。 |
10.10「營收目標」 | 指雙方共同商定、合作夥伴於每個會計季度應達成之目標營收。Siemens 與合作夥伴將於年度業務規劃過程中設定營收目標。 |
10.11「訂閱」 | 指於訂單中載明之特定期限內使用產品之權利。對於多年期訂閱方案,Siemens 可能要求於期限內核發新的授權金鑰。 |
10.12 「區域」 | 指合作夥伴授權表中所述之地理區域(可能進一步限制於特定市場)。雙方就該區域之關係已於第 1.1 條中說明。 |